学校公告

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宁波教育学院)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2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通知

作者:责任编辑:图作者:发布时间:2022-06-21来源: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宁波教育学院)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安排的通知》(2022年5月18日)规定的程序,决定采取线下的方式对体育专任教师2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安排

(一)考试对象:屈瑶琪、郭艳杰

(二)考试时间:2022年6月27日9:30

(三)考试地点: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(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慈路316号)体育馆

(四)考试内容:根据要求进行专业能力展示,题目考试时统一公布

二、进校预约登记

请考生于6月26日9点至16点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入校申请。

注意事项:

1.开始时间:2022年6278:30,结束时间:2022年627日上午10:30。

2.拜访部门: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

3.拜访对象:何奕馨

3.拜访事由统一填写:参加体育专任教师2岗位专业能力测试考试

4.上传截图:宁波“健康码”、近14天大数据行程、距进校时间近48小时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
        三、疫情防控管理要求

为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安全有序,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,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。

1、所有考生凭近48小时内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校。

2、以下情况禁止参加考试(按实际参加笔试之日计算)

1)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、“行程卡”和“健康码”红码、黄码的考生。

2)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。

3)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和被执行各类健康管理措施的,包含“14+7、3+11、2+14”,管理期未满的考生。

3、以下情况为特殊人群,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(按实际参加笔试之日计算)

1)如出现发热、胸闷、干咳、腹泻等症状,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,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。

2)最近有国(境)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执行“14+7+7”健康管理后,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“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”,以及考前近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。  

3)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,应当主动向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宁波教育学院)报告。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,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,方可参加考试。

4、笔试现场备查文件

每位考生需提供近48小时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考试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、考生健康申报表、考生健康承诺书(附件1、2,请纸质打印,手写签名,落款日期为笔试当日)以及特殊人群需另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(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、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、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等)。未能现场提交上述材料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
5、其他注意事项

1)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,对隐瞒行程、隐瞒病情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
2)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需测量体温、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,体温正常(<37.3)且显示为“绿码”的,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。

3)随着疫情形势发展,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,我校将以短信形式告知,不再另行发布公告。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手机短信。

四、成绩

“教学能力测评”和“专业能力测试”各100分,总成绩为“教学能力测评”成绩的50%和“专业能力测试”成绩的50%之和,满分100分。在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总成绩相同时,按“教学能力测评”成绩排序。

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,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宁波教育学院)网站上公布。

五、咨询

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

学校地址: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,邮编:315336

咨询电话:0574-82371619,82371637(联系人:何老师,单老师)

咨询时间: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00-4:00,节假日除外。

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:15867205514(联系人:朱老师)

 

附件1 考生健康申报表.docx

附件2 考生健康承诺书.docx

 

 

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宁波教育学院)

2022年621